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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协举办以“更好地激发民营经济投资活力切实增加我省有效投资”为议题的月度协商座谈会

来源:联盟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7.07.15        浏览:1509 次
7月12日,辽宁省政协以“更好地激发民营经济投资活力切实增加我省有效投资”为议题,举行月度协商座谈会。辽宁省政协主席夏德仁主持会议并讲话。民革省委、民建省委、九三学社省委负责同志及部分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座谈会。 会上,吴刚、周晓、高群、康杰、赵海林、滕高魁等省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分别发言,围绕主题建言献策,提出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创建良好的投资法治环境等建议。

7月12日,辽宁省政协以“更好地激发民营经济投资活力切实增加我省有效投资”为议题,举行月度协商座谈会。辽宁省政协主席夏德仁主持会议并讲话。民革省委、民建省委、九三学社省委负责同志及部分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座谈会。

会上,辽宁省工信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吴刚、周晓、高群、康杰、赵海林、滕高魁等省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分别发言,围绕主题建言献策,提出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创建良好的投资法治环境、鼓励银行加大对民企的贷款支持、支持商会发展、着力培育企业家精神、营造以质取胜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建议。

吴刚委员在发言中指出,影响企业在我省投资意愿的因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唱衰论调依旧盛行;传统产业处于收缩调整期,供民间资本投资的价值标的不多;投资空间狭窄;政府信用较低;东北商业文化缺乏合作共赢和契约精神;PPP项目推进不力。为此建议:

一、大力宣讲辽宁的人文历史、财富故事、比较优势和政策红利,向世人展示辽宁的历史底蕴和良好形象。大力宣传辽宁企业家的良好风貌和成功故事,激发企业家投资东北的信心和机遇意识。

二、全力打造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主动帮助企业用足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以投资结构优化和有效性为着眼点,同步推进财税、金融、价格、投融资改革。优化生活环境和人文环境,尽快形成叠加效应。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让投资者有合理回报预期。

三、进一步完善可操作、能见效的配套措施,狠抓政策落地。坚决取消在执行中仍“贴标签”的政策,加快对国企市场和行业的结构性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为民间投资腾出空间。以民生投资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突破口,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

四、注重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重大平台项目建设,让服务业、高技术产业投资成为拉动投资增长动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健全物流和商贸流通体系,努力变要素驱动为创新驱动。

五、着力解决金融资源配置问题,规范银行涉企收费,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民企股权、债券融资支持,构建合理有效的PPP投资回报机制。创新融资方式,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质押等担保贷款业务。地方政府要从地方资产的角度来认识政府信用,不讲信用就是毁坏地方资产。要诚信招商,兑现政策承诺,规范审批程序和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和柔性执法。政府要带头遵守契约,新官必须要理旧账,不得以领导人更替为由而违约毁约。

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有的放矢,避免无效投资,提高资本形成率。要改进投资使用方式,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七、选择试点,探索“政府规划,商会实施”的招商模式。由政府负责土地规划、产业布局和任务指标等宏观调控、配套和监管,商会具体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通过商会以市场运作方式,提升招商工作的精确化和高效益。

八、要充分认识到企业家群体是一个地区宝贵的人力资源,并拿出切实举措,努力培育和建设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要高度重视企业家权益保护。在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等各个阶段都要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通过共谋共商,让企业家事先对投资成本、收益、风险有明确预期,推动评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要充分发挥经济类社团作用,引导经济类社团参与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使企业服务网络更加专业化、多层次、全覆盖。

高群委员认为,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具活力的增长力量。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就要为民营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充分重视提高民营企业的地位,帮助他们形成发展的良性循环。为此建议:

一、要敢于贷款,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在调查中了解到,2016年,我省约有70%的企业有融资需求,67%的企业存在流动资金紧张问题。在融资方面,银行风险管控日趋严厉,抽贷、压贷、断贷的现象时有发生。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就要给民营企业在扩大规模、开发新产品、企业转型、专利研发、无形资产等项目上进行资金投入,在股份抵押、股权抵押上给予贷款支持。希望银行对中小企业放下戒备心,不要认为其贷款额度小、增加成本,中小企业还款困难,就不重视这一业务。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激发企业的投资热情。

二、国强民富,需要一大批企业支撑。那些经济发展快、效益好、活力旺的地区,都是市场经济微观基础好的地区,都是民营经济活跃、在社会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地区。就我省目前情况看,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仍然没有转变到位。有的人对发展民营经济的战略意义认识不足,仍将其当作“补充”甚至“拾遗补缺”,视民营经济为体制外的主体,而不是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存在着“重国有轻民营”、“重外资轻内资”的情况,还没有将民营经济作为全面振兴发展的主体。

三、要留住辽宁民营企业家,这些企业家是企业最核心的组织者、领导者、管理者,是创造社会财富最核心的、最稀缺的人力资源。政府要保护、重视和亲近民营企业家,而不是“严苛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使其成为“企业家原罪”和社会性恐怖的根本原因。要让大家能安居乐业,而不是考虑移民、转移资产。

四、要对民营企业家进行正面宣传,形成亲企、爱企的舆论氛围,激励他们在辽宁再投资再创业。要做好顶层设计,重塑微观主体。站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高度,做好民营经济的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放在东北振兴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打破“重国有轻民营”的桎梏,让民营经济切切实实成为东北全面振兴发展的主力军。

赵海林委员认为,近年来,企业不愿意在我省投资的原因既有政策、政府、市场环境等因素,也存在企业发展信心不足等问题。为此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是市场经济中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稀缺的资源和最根本的竞争力。只有激发企业家精神,才能提振市场活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结构转型升级。相比发达地区,我省的企业家精神培育工作还很薄弱,至今尚未形成企业家群体和企业集群的洼地效应和集聚效应,更缺乏马云、任正非式的企业领军人物。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发挥带头作用,高度重视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要厘清企业家的概念和企业家精神的实质内涵,充分认识弘扬企业家精神的紧迫性。有关部门要建立量化的指标体系和长效的工作机制,对企业家进行正确、科学的评价。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深度挖掘企业家精神特质和典型案例,使之发挥示范作用,以影响企业家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格局和行为。

二是建立科学、实用的政策落地机制。当国家层面出台宏观政策或行业出现新动态时,建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调动行业领军企业、行业协会、社会智库共同参与研判的积极性。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政策转化机制和实施细则草案,并进行评估和完善,保障政策的可操作、可落地,真正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在对各级部门进行考核时,应将中央政策落地转化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关奖惩标准。

三是改善金融环境,加快基金业在辽沈地区的聚集发展。将改进金融服务工作模式的重点放在打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为企业投融资服务上来,在服务中进行管理、在管理中做好服务,通过创新服务方式、简化服务流程、提高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基金行业在辽沈地区的聚集发展。采取政府主导的模式,兼顾自然形成,以实现金融自由化为目标,依托“一带一路”战略和辽宁自贸区建设,探讨打造东北亚金融中心,以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分享国际金融资源。打造“国家级基金试验区”,充分发挥重要行业领域基金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基金业与经济、社会、生态的互利互促。积极争取金融政策,充分利用沈阳与北京之间对口合作关系,加强我省与“一行三会”之间的联络沟通,为大型金融企业、投资机构落户我省提供资金、政策支持。组建一批大型产业投资基金,打造基金品牌示范项目。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成立百亿、千亿级的制造业产业投资基金,形成品牌效应,增强辽宁基金行业在全国的影响力。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并给予明确支持。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夏德仁说,要进一步增强发展民营经济的紧迫感。民营经济投资是辽宁省经济保持平稳运行的重要支撑力量,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以及促进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壮大民营经济,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努力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夏德仁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民营经济投资信心。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降低民营企业投资成本,特别要下决心解决好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不兑现等遗留问题。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家的有效沟通,多征求民企意见,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要在结构优化中引导民营经济投资方向,在新经济增长点上引导民企投资,推动有效投资持续增长。要充分发挥好全省各类先导区如辽宁自贸试验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大连金普新区等对民营资本的吸纳作用,对标先进地区,加强改革创新,营造鼓励投资、宽容失败的宽松投资环境。

辽宁省政协副主席戴玉林出席座谈会。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省消防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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