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续用税收优惠刺激小排量汽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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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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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2月15日电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5日对外公布消息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中新社北京12月15日电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5日对外公布消息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中国一直对购买小排量汽车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去年9月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财税政策,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伴随着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中国汽车产销量不断攀升。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到11月,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02.7万辆和2494.8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4.3%和14.1%。其中,11月汽车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分别完成301.1万辆和293.9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7.8%和16.6%。
期间,小排量汽车所占比重不断提升。今年1到11月,1.6升及以下乘用车销售1562.8万辆,增长22.5%,占乘用车销量比重为72.1%,比上年同期提高3.8个百分点。
受汽车销量增长拉动,11月中国车辆购置税收入26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8%。(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