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协委员企业家联盟应邀参加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与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席会议
2017年8月10日下午,辽宁省政协委员企业家联盟吴刚理事长和黄晓冬副理长及联盟成员应邀参加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与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举办的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即《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保障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的讨论会。
会议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首先由贾海洋副检察长主持会议,介绍了沈阳市检察院近年来的工作。沈阳市检察院赵东岩检察长对与会的工商联领导和企业界代表及各新闻媒体表示热烈的欢迎。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切实保障、促进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构建开放包容、重信守诺、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达成合作共识,为保障和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保障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书。
会上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刘延民副主席就《意见》书与与会代表进行座谈和讨论,各代表们也提出了相关法律诉求和好的建议。
会后,各位与位人员们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参观案管大厅、案管中心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各与会代表参观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大厅
各与会代表参观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各与会代表参观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保障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书中指出将加强以下五项工作:1、加强对涉企犯罪的打击和预防;2、拓宽沟通交流和法律服务渠道;3、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应用;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5、开展联合调研。
为了确保各项服务举措的推进,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日常联络制度、信息交流反馈制度和投诉监督制度。
沈阳市检察院将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投诉快速受理机制,对市工商联反映的司法工作人员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办案、违法处理罚没财产等情况进行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