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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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21年3月1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