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无居民海岛岸线勘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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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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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1-210000-35015项目名称:辽宁省无居民海岛岸线勘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1,765,000.00最高限价(元):1,765,000.00采购需求:查看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5015
项目名称:辽宁省无居民海岛岸线勘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65,000.00
最高限价(元):1,76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测绘资质(海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3日至2021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咨询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咨询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电子版响应文件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以邮寄形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对快递的迟达、丢失、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破损等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
2、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
3、 开标:在疫情防控响应期间开标时,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但邀请未到现场的授权代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采用微信或腾讯会议等软件进行网络直播活动,届时会对潜在供应商发出邀请。
4、 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我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采用线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开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6、本项目潜在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nzhaohong@126.com),邮件主题“辽宁省无居民海岛岸线勘测项目—采购文件下载确认”,并写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开标当天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
3、 开标:在疫情防控响应期间开标时,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但邀请未到现场的授权代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采用微信或腾讯会议等软件进行网络直播活动,届时会对潜在供应商发出邀请。
4、 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我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采用线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开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6、本项目潜在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nzhaohong@126.com),邮件主题“辽宁省无居民海岛岸线勘测项目—采购文件下载确认”,并写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开标当天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机关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024-62789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河堡街清河湾东门
联系方式: 024-31954794
邮箱地址: lnzhaohong@126.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50001040035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宵、史盛礼
电 话: 024-31954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