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绿化项目—沈阳市林业建设(“三一五”工程)2020年春季造林和沈北新区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监理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对林业绿化项目-沈阳市林业建设(“三一五”工程)2020年春季造林和沈北新区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0-0017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01 |
新民市2020年春季造林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此包为包1,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否 |
1 |
|
001 |
康平县2020年春季造林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此包为包2,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否 |
1 |
|
001 |
辽中等六区2020年春季造林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此包为包4,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否 |
1 |
|
001 |
法库县2020年春季造林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此包为包3,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否 |
1 |
包组一:新民市2020年春季造林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造林施工总面积约84446亩,项目投资预算金额15749.1万元。包括柳河沟镇、金五台子镇、红旗乡、大红旗镇、卢家屯乡、梁山镇、姚堡乡、周坨子镇、高台子镇、大柳屯镇、于家窝堡乡、新农村镇、公主屯镇、前当堡镇、大民屯镇、东蛇山子镇、陶家屯镇、罗家房镇、三道岗子镇、兴隆镇、兴隆堡镇、张家屯镇、法哈牛镇、新城街道、辽滨街道、西城街道、东城街道、新柳街道。
二、工程施工预算金额 详见包组信息
三、包组属性 服务
四、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五、、报价方式 费率
六、最高限制费率 投标费率不高于1%,超过最高限制费率按废标处理。
七、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八、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缺陷责任期满
九、完成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
十、质量保证 同合同履行日期(不少于3年)
十一、服务项目合同期限 同合同履行日期(不少于3年)
十二、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沈阳市林业建设(“三一五”工程)2020年春季造林和沈北新区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工程监理。要求监理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项目内容
为完成沈阳市林业建设(“三一五”工程)2020年春季造林和沈北新区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任务,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造林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等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监理任务。
2、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
(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
(4)《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
(5) 国家、地方现行的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3、技术要求
(一)工程进度控制。督促建设或施工单位按审核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二)工程质量控制。审查主要工序的施工安排是否合理;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各项施工质量的措施是否正确;造林地面积是否落实等;
(三)资金控制。监督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控制并降低工程的实际造价,将投资控制在经有关方面批准的投资总额以内,并按施工工序进行合理分解投资,计算各工序中的人工费、苗木费、材料费、机具费及其分摊的间接费用等,确定各工序或工期投资的控制目标值;
(四)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和主持有监理人员参加的中期检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林业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由建设单位组织和主持有监理人员参加的竣工验收,监理人员要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对达到质量要求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监理人员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共同签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五)提交监理报告。
4、质量标准
(一) 通过对造林绿化工程过程实施监理,对本次造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进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等按计划如期实现,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安全性。
(二)通过对造林绿化工程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按规划设计施工,确保当年造林面积核实率、成活率等达到规定要求,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投资效益。
5、人员要求
投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0人。
十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十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签定合同后先期预付合同金额的20%监理费;完成 2020年监理工作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完成 2021年监理工作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完成2022年监理工作后,按市财政工程决算金额为取费基数进行结算。
包组二:康平县2020年春季造林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造林施工总面积约107984亩,项目投资预算金额20866.3万元。包括小城子镇、县农业技术开发区、孙家店林场、海州乡、北三家子街道、康平监狱、北四家子乡、两家子乡、郝官屯镇、胜利街道、康平县示范农场、东关屯街道、三台子畜牧场、三台子水库、张强镇、四道号水库、沙金乡、张家窑林场、柳树乡、花古水库、方家镇、西关乡、大辛屯林场、东升乡、二牛镇、胜利街道。
二、工程施工预算金额 详见包组信息
三、包组属性 服务
四、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五、、报价方式 费率
六、最高限制费率 投标费率不高于1%,超过最高限制费率按废标处理。
七、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八、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缺陷责任期满
九、完成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
十、质量保证 同合同履行日期(不少于3年)
十一、服务项目合同期限 同合同履行日期(不少于3年)
十二、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沈阳市林业建设(“三一五”工程)2020年春季造林和沈北新区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工程监理。要求监理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项目内容
为完成沈阳市林业建设(“三一五”工程)2020年春季造林和沈北新区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任务,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造林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等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监理任务。
2、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
(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
(4)《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
(5) 国家、地方现行的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3、技术要求
(一)工程进度控制。督促建设或施工单位按审核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二)工程质量控制。审查主要工序的施工安排是否合理;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各项施工质量的措施是否正确;造林地面积是否落实等;
(三)资金控制。监督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控制并降低工程的实际造价,将投资控制在经有关方面批准的投资总额以内,并按施工工序进行合理分解投资,计算各工序中的人工费、苗木费、材料费、机具费及其分摊的间接费用等,确定各工序或工期投资的控制目标值;
(四)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和主持有监理人员参加的中期检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林业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由建设单位组织和主持有监理人员参加的竣工验收,监理人员要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对达到质量要求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监理人员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共同签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五)提交监理报告。
4、质量标准
(一) 通过对造林绿化工程过程实施监理,对本次造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进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等按计划如期实现,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安全性。
(二)通过对造林绿化工程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按规划设计施工,确保当年造林面积核实率、成活率等达到规定要求,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投资效益。
5、人员要求
投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0人。
十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十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签定合同后先期预付合同金额的20%监理费;完成 2020年监理工作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完成 2021年监理工作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完成2022年监理工作后,按市财政工程决算金额为取费基数进行结算。
包组四:辽中等六区2020年春季造林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造林施工总面积约37141.2亩,项目投资预算金额8891.5万元。包括:(1)沈阳市林业建设(“三一五”工程)2020年春季造林工程项目约35342.7亩,其中辽中区22998 亩、苏家屯区7508亩、大东区89.0亩、铁西区963.3亩、于洪区347.7亩、沈北新区3436.7亩;(2)沈北新区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工程,造林施工面积约1798.5亩。
二、工程施工预算金额 详见包组信息
三、包组属性 服务
四、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五、、报价方式 费率
六、最高限制费率 投标费率不高于1%,超过最高限制费率按废标处理。
七、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八、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缺陷责任期满
九、完成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
十、质量保证 同合同履行日期(不少于3年)
十一、服务项目合同期限 同合同履行日期(不少于3年)
十二、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沈阳市林业建设(“三一五”工程)2020年春季造林和沈北新区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工程监理。要求监理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项目内容
为完成沈阳市林业建设(“三一五”工程)2020年春季造林和沈北新区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任务,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造林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等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监理任务。
2、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
(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
(4)《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
(5) 国家、地方现行的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3、技术要求
(一)工程进度控制。督促建设或施工单位按审核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二)工程质量控制。审查主要工序的施工安排是否合理;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各项施工质量的措施是否正确;造林地面积是否落实等;
(三)资金控制。监督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控制并降低工程的实际造价,将投资控制在经有关方面批准的投资总额以内,并按施工工序进行合理分解投资,计算各工序中的人工费、苗木费、材料费、机具费及其分摊的间接费用等,确定各工序或工期投资的控制目标值;
(四)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和主持有监理人员参加的中期检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林业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由建设单位组织和主持有监理人员参加的竣工验收,监理人员要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对达到质量要求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监理人员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共同签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五)提交监理报告。
4、质量标准
(一) 通过对造林绿化工程过程实施监理,对本次造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进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等按计划如期实现,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安全性。
(二)通过对造林绿化工程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按规划设计施工,确保当年造林面积核实率、成活率等达到规定要求,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投资效益。
5、人员要求
投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0人。
十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十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签定合同后先期预付合同金额的20%监理费;完成 2020年监理工作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完成 2021年监理工作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完成2022年监理工作后,按市财政工程决算金额为取费基数进行结算。
包组三:法库县2020年春季造林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造林施工总面积约90070亩,项目投资预算金额20885.7万元。包括卧牛石乡、双台子、慈恩寺、四家子、八虎山林场、叶茂台、包家屯、秀水河、吉祥街道、依牛堡、和平乡、柏家沟镇、冯贝堡乡、孟家镇、丁家房、马家店林场、登仕堡、三面船、十间房、大孤家子、龙山街道。
二、工程施工预算金额 详见包组信息
三、包组属性 服务
四、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五、、报价方式 费率
六、最高限制费率 投标费率不高于1%,超过最高限制费率按废标处理。
七、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八、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缺陷责任期满
九、完成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
十、质量保证 同合同履行日期(不少于3年)
十一、服务项目合同期限 同合同履行日期(不少于3年)
十二、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沈阳市林业建设(“三一五”工程)2020年春季造林和沈北新区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工程监理。要求监理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项目内容
为完成沈阳市林业建设(“三一五”工程)2020年春季造林和沈北新区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任务,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造林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等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监理任务。
2、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
(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
(4)《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
(5) 国家、地方现行的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3、技术要求
(一)工程进度控制。督促建设或施工单位按审核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二)工程质量控制。审查主要工序的施工安排是否合理;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各项施工质量的措施是否正确;造林地面积是否落实等;
(三)资金控制。监督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控制并降低工程的实际造价,将投资控制在经有关方面批准的投资总额以内,并按施工工序进行合理分解投资,计算各工序中的人工费、苗木费、材料费、机具费及其分摊的间接费用等,确定各工序或工期投资的控制目标值;
(四)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和主持有监理人员参加的中期检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林业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由建设单位组织和主持有监理人员参加的竣工验收,监理人员要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对达到质量要求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监理人员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共同签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五)提交监理报告。
4、质量标准
(一) 通过对造林绿化工程过程实施监理,对本次造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进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等按计划如期实现,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安全性。
(二)通过对造林绿化工程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按规划设计施工,确保当年造林面积核实率、成活率等达到规定要求,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投资效益。
5、人员要求
投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0人。
十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十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签定合同后先期预付合同金额的20%监理费;完成 2020年监理工作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完成 2021年监理工作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完成2022年监理工作后,按市财政工程决算金额为取费基数进行结算。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
最高限价金额:
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 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3月3日起至 2020年3月10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因疫情特殊期间,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024-23382033.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10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49号
项目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4-23213193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 姜北
联系电话: 024-23382033
传真: 024-62665668
邮箱地址: lnzb119@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06135601040003330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