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省政协委员经济发展协会(官网)网站!
天气更新中……
2025年02月22日 18:43:57 星期六
项目推介
项目推介 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推介

和平院区实验室过渡用电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3.08.24        浏览:318 次
项目名称和平院区实验室过渡用电竞争性谈判公告所属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类别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类别工程预算金额1861352元招标代理/拍卖机构名称-公告内容和平院区实验室过渡用电竞争性谈判公告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和平院区实验室过渡用电安装工程),项目编号:2023-JQ41-G3003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采购人(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
项目名称
和平院区实验室过渡用电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类别
竞争性谈判/磋商
项目类别
工程
预算金额
1861352元
招标代理/拍卖机构名称
-
公告内容

和平院区实验室过渡用电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和平院区实验室过渡用电安装工程),项目编号:2023-JQ41-G3003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采购人(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该工程施工实施采购。要求供应商设置有保密机构,有相关保密制度措施,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邀请函回执中需附《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签署保密承诺书)。不参加保密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项目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和平院区实验室过渡用电安装

2.2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3主要工程内容:接引市政10KV高压电源,铺安相应高低压缆线,租借安装2座1600KVA箱变、1台一进两出环网柜(暂定租期1年,不超过2年)及其他附属土建工程等;由成交人提供供电方案审批、负责组织供电公司验收直至送电,负责项目报装手续,相关费用在投标总价中考虑。

2.4采购范围:施工总承包;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通过电业等地方相关部门和军队主管部门检查验收,保证送电并满足供电需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7要求工期: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30号;供应商应考虑本项工期要求紧的实际情况,综合各方面因素,采取必要的施工措施,在报价中充分考虑相应费用,确保按期完工。

2.8最高限价:1,861,352元人民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外资和“三资”背景;

3.2近3年内(2020年7月1日以来,下同)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市政电力接引及设施安装相关的1项工程施工业绩;

3.3近三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中无重大经营风险预告;

3.4拟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负责人、主要岗位人员要求:

(1)拟组建项目管理机构: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各1人,主要岗位管人员若干人。

(2)项目经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3年内作为项目经理完成的电力设施安装相关工程至少有1项业绩。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3)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3年内具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任一工作经历。无在建工程。

(4)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为单位在职员工,应提供近1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3.5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平台上,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www.zjsc.mohurd.gov.cn)上,无在处罚期黑名单记录。

(3)在《军队采购网》“处罚公告”中无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

(4)无禁止投标我部工程在处罚期的黑名单记录(由采购人在军队内部网络系统查询,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项目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实行承诺制,由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做出承诺即可,不需申报资料)。

(6)谈判至成交通知书下达期间,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取消成交资格。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及联合体参与报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通过保密审查且合格的才有资格参加谈判),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均可以参加评审。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8日,每天8:30至16:30。

5.2获取方式: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东北新闻网(www.nen.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潜在供应商按上述时间将报名相关文件(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及邮箱地址传送至采购人邮箱,并拨打联系电话确认。

5.3获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资质五级及以上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1日9时00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五楼大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医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     

邮    编:110083                       

联 系 人:战先生 电话:15309883390

刘先生 电话:18640082010

邮箱:shenyang_321@163.com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

保密承诺书

采购人:  

我方保证在接收招标文件、图纸、清单资料,现场踏勘等投标环节做好保密工作,并做出如下承诺:

1.不泄露工程项目的地理位置、性质、用途、技术参数以及施工方案、图纸、工期计划等信息或资料。

2.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健全保密管理机构,指定相关负责人。

3.我方工作人员在贵部划定的区域内活动。

4.对贵部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和资料,由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集中管理并审批使用,未经贵部许可不私自扩散、复制和使用,不用于其它项目或活动,不转给其它单位和人员。

5.严格控制知密范围,不以任何途径、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或人员透露任何相关信息。

6.不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处理或者存储军队工程建设项目的涉密信息,不通过普通电话、传真、邮政、快递和互联网等渠道传递军队工程建设项目的所有涉密信息。

7.不在施工区域摄影、照相和录像,绝密级工程现场不携带具有摄像、照相、录音和卫星定位功能的设备。

8.发现保管的军队涉密信息已经泄漏或者可能泄漏时,迅速向贵部报告,不隐瞒,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9.如未中标,承诺7日内销毁或永久删除图纸等资料。

 

 

                  被邀请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2:

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资质

 

注册地点

 

法人基本

情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国   籍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成员涉外情况

 

保密机构

设置情况

 

经常性保密

教育情况

 

保密制度

建立情况

 

保密制度

落实情况

 

保密人员

配置情况

 

参与军队工程

建设项目情况

 

情况是

否属实

 

 

 

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审查结论:              

审查人员签字

工程部门:

保密部门:

保卫部门:

年  月  日

备注:1.企业填写除审查意见以外内容。审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备注:2.表中所填报内容,要提供相应的辅助证明材料。

电子邮箱:lncppcc2022@163.com    邮编:110001
办公电话:024-81020108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68号龙汉大厦20楼
协会网址:www.lncppcc.com
Copyright © 2022 辽宁省政协委员经济发展协会    辽ICP备2023000827号-1    技术支持:青葱科技   
返回顶部
024-810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