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第二社会福利院造 工程的采购公告
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第二社会福利院造 工程的采购公告 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委托对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第二社会福利院改造工程(项目编号:LNCCZB202002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650240.57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3650240.57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证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2 月 11 日 9:00 时起至 2020 年 2 月 17 日 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百合新城)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 年 3 月 3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2 月 17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平山区北光路94号 项目联系人:吕晓红 联系电话: 1394242411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百合新城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4-44585070 传真:024-44585070 邮箱地址: zbdl1028@126.com 开户名: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北地支行 账号:210 501 654 050 000 0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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