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舟60飞机机载设备维护服务的采购公告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委托,对新舟60飞机机载设备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000-0210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01 |
新舟60飞机机载设备维护服务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
否 |
1 |
对新舟60增雨飞机(机号:B-3435)机载DMT探测设备标定、维护以及数据开发工作,同时对机载任务系统中的催化剂播撒设备以及机载监控系统进行例行检查。包括:
1.对新舟60增雨飞机(机号:B-3435)上所搭载的云微物理探探测设备,包括云凝结核计数器(CCN-200),降水粒子图像探头(PIP),气溶胶粒子谱探头(PCAPS-100X),云降水粒子组合探头(CIP),云粒子谱探头(CDP),飞机综合气象测量系统(ARIM200),后向散射云微物理特性探头(BCP)标定和维护。设备数据收集、处理及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设备维护频率为每月一次,每季度对设备进行一次标定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设备维护报告和设备标定报告,维护中,在进行设备维护和标定中,为更换包括更换相应的耗材及相应的配件,包括热线含水量仪线圈,滤膜,电路板的电容,半透膜管、温湿度传感器、气溶胶探头激光器、CCN用的水泵、CCN用的气泵等。为甲方提供一次科研实验的设备维护保障,包括实验前、中、后的探测设备标定工作以及试验期间的设备调试和维护工作,并协助用户对数据进行质控和数据处理工作。为甲方的OAP类探头(CIP和PIP)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输出1Hz的经过质控后的数据),其他探头提供一般的数据质量控制。
2.对新舟60增雨飞机(机号:B-3435)上所搭载的焰条催化播撒系统、焰弹催化播撒系统以及液态二氧化碳/液氮致冷剂催化播撒系统进行例行的检查工作。
3.对新舟60增雨飞机(机号:B-3435)上所搭载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例行检查工作,包括一台雨线摄像头(主驾驶驾驶舱),一台全景摄像头(机腹),两台焰条催化播撒监控摄像头(机身两侧),一台尾翼积冰摄像头(机背),两台红外摄像头(机腹后段和机背后段)。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40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02月至2020年02月)具有类似机载探测设备维护技术服务项目的相关服务经验及服务能力。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 年 3 月 4 日 9:00时起至2020年 3 月 6 日 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线上领取,请投标人电话咨询招标文件的领取(13190086900)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 3 月 11 日北京时间 10:0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916室 (如开标截止时间时还在疫情防控期间内,也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远程邮寄投标。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 年 3 月 4 日至2020 年 3 月 10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长白南路388号
项目联 系 人: 秦先生
联系电话: 024-83187049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802
项目联系人: 张昊
联系电话: 024-66691656
传真: 024-66691656
邮箱地址: lnysyzb@163.com
开户行: 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154106925
账号: 154106925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