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水库及河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采购公告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本溪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对本溪市水库及河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编号:BXZFCG202003040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56593.82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756593.82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无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3月4日9时起至2020年3月11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网址:http://ggzyjy.benxi.gov.cn/),库内供应商自行下载。 注:入库咨询电话:024-44878959、024-44878896;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25日9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1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本溪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路21号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904148886 采购代理机构: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44879518 传真:024-44879518 邮箱地址:jiaoyidailichu@163.com 开户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鑫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500105759501880003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