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研究采购项目
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委托,对 铁岭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研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LNTLZC20200200040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01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5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150000 元。 02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90000 元。 03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0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100000 元。 04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90000 元。 05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90000 元。 06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90000 元。 07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9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与相当的技术能力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03 月 05 日 08:00 时起至 2020 年 03 月 11 日 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 疫情期间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报名电话:18341054445。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天玉商场五楼南侧招标部)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 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因疫情期间请各供应商把以上资料通过邮箱方式发送到411760267@qq.com邮箱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最终以专家评审为准,开标当天携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 年 03 月 17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 地 点: 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03 月 04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11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长白山路93号日鑫大厦B座 项目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24-7268126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天玉商场五楼南侧 项目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024-72853446 开户行:铁岭银行广信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40201020003236 辽宁寰禹泓业 2020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