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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天地主楼增设高新区标识工程的采购公告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0.03.06        浏览:2659 次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创新天地主楼增设高新区标识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12-0003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001创新天地主楼增设高新区标识工程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创新天地主楼增设高新区标识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12-0003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01

创新天地主楼增设高新区标识工程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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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创新天地主楼增设高新区标识工程

2、建设地点:浑南区

3、范    围:创新天地主楼增设高新区标识

二、工程量清单响应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购人不提供工程量清单,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要求、图纸、施工现场情况,自行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供详细清单报价。

投标报价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2、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7、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8、其他的相关资料。

三、项目要求

楼顶发光字设计工艺要求(共四面)

 

结构主体:下部基座为混凝土预制板,钢结构底梁为50*50*5热镀锌角钢焊接方笼,上部为50*50*5热镀锌角钢焊接钢结构。方笼及钢结构组成:由主钢架+副钢架,钢材均采用50*50*5热镀锌角钢。

发光字:发光字面板及立墙采用1.5mm厚镀锌板激光切割、焊接、打磨组装成字槽,字体颜色氟碳喷图,色泽持久。发光字光源采用超高亮LED外发光灯点,具有节能省电的功能,相比霓虹灯、白炽灯省电9倍,使用寿命长,12V低电压,20Ma低电流。

地震作用参数:按照沈阳地区建设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50年一遇。基本风压: 0.55KN/㎡;(n=5050年一遇。

控制方式:电动自控(传感器为光电开关;早晚开关机为钟控)

环境温度:零下35度至零上45

抗风等级:8

    电路保护:有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1717816.55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03.038:3016:30)起至2020.03.108:3016: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06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03.13 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浑南区朗日街银卡东路8号)。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03.032020.03.10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

项目联 系 人: 巢起尧

联系电话: 024-22524667

采购代理机构: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506

项目联系人: 路阿隆、赵传广

联系电话: 024-2252466722503977

传真: 024-22503601

邮箱地址: syzbzx4@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240180262210001

账号: 240180262210001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03-03

电子邮箱:lncppcc2022@163.com    邮编:110001
办公电话:024-810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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