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法院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66414 项目名称:昌图县人民法院语音识别系统 预算金额:人民币41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昌图县人民法院语音识别系统 最高限价: 4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等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主要设备材料属于节能或环境标标产品优先采购。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能够实现导入本地标准化庭审模板、庭审信息自动获取、多角色语音区分识别转文字、庭审笔录智能修正、笔录智能模糊替换、庭审信息自动播报、智能消息提醒、笔录导出/打印/同步等功能。 2、角色自动区分:系统要求能够自动区分出庭审各方说话人的角色,。 3、庭审笔录模板:系统支持导入不同类型案件的庭审笔录模板,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实时修改模板。 4、辅助修改操作:针对语音识别错误的结果修改要求支持人工快速修正,为书记员提供增删改、复制粘贴、撤销等通用文档编辑功能。 5、批量修改操作:系统支持模糊查找和批量修改,能够让书记员通过输入正确结果匹配搜索出近似音结果,无需手动定位即可实现批量修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六、公告期限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必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电子邮箱 2360748111@qq.com 发送邮件,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线下载文件时间, 同时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发送至邮 箱(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昌图县人民法院 地址: 铁岭市昌图县文化大街北端 联系方式: 024-79592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宇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49号楼 联系方式: 15941009066 邮箱地址: 2360748111@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铁岭市银州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宇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7120020092000042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丽丽 电话: 024-72229998 辽宁宇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10-13 |